有關海外帳戶申報的問題,最近很多人來電詢問。有些人有疑惑,詢問到底持H-1或其他工作簽證者是否也應該申報,就請您從下面的內容找答案吧。
哪些人必須申報海外帳戶
任何「美國人」(U.S. Person)在國外金融帳戶有利益或簽字權,而這些帳戶金額合計超過一萬美元者。
「美國人」的定義
凡為美國公民、擁有綠卡者,或為公司法人在美經營業務者。即使是申請綠卡前就擁有的資產,即使是在台灣所得,也必須申報
海外申報時間
第二年的六月三十日截止,稅表為TDF90-22.1。此項規定存在已久,但因美政府今年重申規定,並祭出罰則,很多人準備不及,已一再延期,最新截止日期是十月十五日。
處罰內容
原因 |
民事 |
刑事 |
| 疏忽 |
罰金500美元 |
無 |
| 不小心觸犯 |
罰金1萬美元 |
無 |
| 有計劃觸犯 |
最高罰5萬美元 |
無 |
| 明知故犯 |
最高罰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% |
罰鍰2萬5千美元
或坐牢5年
或兩者兼罰 |
| 申報不實者 |
最高罰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% |
罰鍰2萬5千美元
或坐牢5年
或兩者兼罰 |
報就一定要繳稅嗎?
不一定。申報與繳稅是兩回事。
建議大家若有其他相關問題時找合格的稅務師幫忙解決,或者歡迎留言唷^^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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